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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近八成政采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

发布时间:

2022-03-18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财政局公布了2021年度苏州市政府采购“成绩单”:全年采购规模超331亿元,节约资金近25亿元,近八成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

据了解,2021年,苏州市财政局通过不断完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引导激励作用,规范政府采购秩序,积极推动营商环境提升,取得了不凡的成绩。

2021年,苏州市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各项具体政策,引导采购人在采购预算编制中设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在采购计划填报中限定相关金额以下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规范确定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严格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明确银行及企业操作细则,进一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数据显示,2021年,苏州市与中小微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金额达260.72亿元,占比78.62%。

同时,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苏州市坚持推行绿色采购,认真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数据显示,去年,全市政府采购节能节水产品金额达4.55亿元,占比达到93.68%,环保产品采购额为7.67亿元,比重达到91.94%。

此外,苏州市财政局还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消费帮促脱贫地区产业发展,2021年在财政部组织搭建的“832平台”完成订单数量5696笔,采购金额达2840.26万元。在江苏省省内重点帮扶县(区)消费帮扶产品“鲜丰汇”平台采购订单数量492笔,总金额413.86万元。

在压紧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秩序方面,苏州市财政局要求采购人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明确采购需求、采购实施计划、风险控制措施,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目标。并积极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苏州市财政局要求采购人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

为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苏州市财政局要求,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采购项目外,不得区别对待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切实保障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苏州市财政局开展了对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的清理工作,取缔了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并将设库情况纳入政府采购日常监督检查范围。

在提高政府采购运行效率方面,苏州市财政局编制了《2021年苏州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厘清集采机构业务界限;加强进口产品审核管理。在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方面,苏州市财政局出台了《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定点电商记分考核办法》,规范网上商城定点电商的履约行为;按季公告各代理机构基本情况、业务情况、监督检查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组织评审专家签订诚信承诺书,落实评审专家线上入库须知教育,强化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等。

据统计,2021年苏州市政府采购规模达331.64亿元。从采购内容看,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政府采购规模分别实现70.15亿元、88.27亿元和173.22亿元。从采购方式看,公开招标占主导地位,占采购总规模的79.05%,政府采购更加规范透明。2021年,苏州市共发布采购需求信息公告13668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13254条,全市全年专家参与采购项目评审47664人次,在苏州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达260家,比2020年增加54家。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