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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合同融资再加速 持续为中小企业护航

发布时间:

2021-10-29


江苏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线上合同融资再加速 持续为中小企业护航

近日,江苏省财政厅会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深化全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通知》指出,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基本原则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统一政策、分级实施。据记者了解,江苏省财政厅将把此项工作列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考核范围,会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定期统计、通报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并适时向省政府作专题报告。

关于业务模式,《通知》明确,省财政厅依托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建设“政采贷”线上融资平台,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征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并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和“苏采云”系统建设在全省推广应用,为参与融资各方提供相关信息和技术支持,通过技术手段将金融机构与融资供应商约定的账户指定为采购人支付采购资金的融资回款账户,降低融资风险。

在参与主体及条件上,《通知》要求开展政府采购线上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加快审批效率,自受理供应商融资申请之日起不超过5个工作日完成贷款审批。同时,降低融资成本,对办理“政采贷”业务的供应商执行优惠利率,原则上最高不超过最近一个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100个基点,并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和附加其他条件。

根据《通知》,江苏省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业务流程包括确定融资意向、发起融资申请、审核融资申请、管理融资账户、发放融资贷款、归还融资贷款等。其中,在管理融资账户环节,中征平台将金融机构推送的融资成交信息和融资回款账户自动推送“苏采云”,“苏采云”匹配对应的政府采购合同后增加融资标记,并自动将融资回款账户作为采购人支付采购资金的唯一收款账户推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

此外,在保障措施方面,《通知》强调,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以伪造政府采购合同等方式获取融资的,金融机构可以解除融资协议,并按融资协议追究违约责任,财政部门视情况将相关供应商列入政府采购失信记录名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金融机构发布不实信息、虚假宣传或违背服务承诺开展融资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终止融资业务合作资格。采购人不配合金融机构和供应商开展融资服务、不按时签订采购合同、未按规定公告采购合同或无故拖延支付合同资金的,由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