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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六项实招完善集采管理

发布时间:

2022-01-13


自2020年以来,山东财政积极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在优化集中采购管理方面科学谋划出实招,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集中采购机制,降低制度成本,提高采购绩效。

积极开展部门集中采购,降低组织成本

山东省财政厅充分发挥集中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支持集中采购做大做强。

一方面,支持省级各部门对本部门、本系统或职能管理范围内的通用性采购需求进行汇总,统一组织采购活动。需求单位较多或需求单位分属不同行政级次的项目,如,数字山东、公务车采购、公安装备等,利用覆盖全省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统一实施。

另一方面,对国家部委、省级有关部门等上级单位组织的部门集中采购,各级预算单位可在本级财政部门备案采购计划后参加,直接使用其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并在本级财政部门备案。以省级为例,去年有27个项目参加国家部委组织的部门集中采购,涉及财政预算3.5亿元,采购效率显著提高。

鼓励集中采购机构有序竞争,提高采购效能

在山东,集采机构竞争大幕已拉开,预算单位打破行政隶属划分关系选择集中采购机构。非驻济省直预算单位,可将集中采购目录内采购项目委托驻地集中采购机构组织。本级无集中采购机构,或本级集中采购机构无开展代理活动条件的,预算单位可将应当由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的项目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或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组织采购活动。试点以来,省政府采购中心已接受中央和市级预算单位采购项目14个,涉及财政预算3.49亿元。

探索实施联合采购,增强采购绩效

山东对集中采购目录内需求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等,积极推行批量集中采购和统采分签等实施模式,广泛归集需求,发挥规模优势,完善交易机制,通过网上商城统一组织,降低交易成本,缩短采购周期。对其他具有共性需求的货物和服务,鼓励采购人自主实施联合采购,扩大标的规模,合并开展组织活动。如,多个采购人共用同一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多个采购人按照主管部门统一要求共同承担或开展同一工作任务的采购等。

优化批量集中采购,兼顾效益和效率

利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全省一张网”和网上商城“全省覆盖”的技术优势,山东省财政厅在全省范围推行全层级批量集中采购,将需求集中周期由半年缩短至一个月,将价格形成机制由单价竞争优化为优惠率折扣,并创新建立大订单触发机制,对需求归集截止时间前达到一定数量的采购订单,可根据约定即时形成采购结果,建立起兼顾效益和效率的批量采购新机制。2021年以来,全省批量集中采购已完成交易15291.8万元。

取消采购入围,开放集中采购市场

借助现代电子商务技术优势,山东省财政厅突破传统集中采购市场供应商竞争入围机制,在超市采购(协议供货)、批量集中采购、定点采购中,实行供应商承诺入驻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入驻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参与竞争,避免有限数量供应商抱团控价,提升集中采购竞争性,并实施诚信管理和动态管理,有效维护竞争秩序。

明确管理要求,确保规范畅通有序

采购需求和组织活动的跨单位、跨领域、跨层级集中,需要管理制度的配套跟进。一方面,山东省财政厅要求各预算单位切实履行好采购人义务,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内控机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不得违规委托采购活动,不得空缺采购人代表,不得因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而放弃法定责任。

另一方面,山东省财政厅要求全省各集中采购机构全面提高采购业务能力、技术支撑实力、专业服务水平,按照委托协议依法依规组织采购活动,主动为采购人提供采购咨询服务,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并不断完善电子交易系统,为优化集中采购提供顺畅的技术通道。

同时,山东省财政厅还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业务指导,下大力气抓好政策落实、制度建设、考核管理,不断完善集中采购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采购集中度和采购绩效。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