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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严禁无预算采购,信息化规范预算执行

发布时间:

2021-04-27


抓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源头,对后续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开展至关重要。《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日前从江苏省财政厅了解到,江苏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规范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严禁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

 

“《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预算编制不严、不实、不细等情况,甚至无预算采购、不按预算采购等行为也时有发生,因此我们印发《通知》提出明确要求,并借助信息化手段规范预算执行。”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刘家龙如是说。

《通知》要求,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各预算单位要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结合年度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规范编制。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范畴的,要在编制预算时反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年中确需追加、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的,要先履行相关手续。《通知》强调,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严禁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不得擅自改变已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及用途。

刘家龙向记者介绍,为加强政府采购全流程闭环管理,江苏省明确自2021年4月15日起,省级预算单位所有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均应当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中操作。同时,所有政府采购活动均应当在 “江苏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中编报采购实施计划,并标注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使用财政资金,应当同时挂接可执行指标。

 

规范资金支付流程  全过程电子化运作

 

据介绍,为确保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的及时性及安全性,江苏省还规范了资金支付流程。根据《通知》,各预算单位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苏采云”中录入合同信息,合同将自动公示,并同步推送至“一体化系统”,作为支付资金的依据。各预算单位务必准确录入付款账号等信息,在“一体化系统”中申请政府采购用款计划,关联对应合同并提起支付申请。

同时,对网上商城采购、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涉密政府采购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系统自动生成政府采购用款计划,在完成采购后支付资金。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申请“政采贷”等融资服务,预算单位应配合在“苏采云”中将合同设置为融资贷款合同,待“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反馈供应商贷款账户后,与合同一并推送至“一 体化系统”,系统将锁定该贷款账户为唯一支付账号。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预算单位要明确单位内部的采购归口部门,确定采购人员、财务人员的职责分工和系统操作权限,通过“一体化系统”和“苏采云”实现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电子化运作,确保每个政府采购项目操作留痕可追溯、过程透明全公开。江苏省财政厅结合“一体化系统”建设在全省推广应用“苏采云”。各市、县财政部门要以预算管理一体化为契机,提高站位,主动对接,积极推动 “苏采云”上线运行,早日实现全省政府采购“一张网”。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